在2017届会议期间,弗吉尼亚州议会颁布了众议院法案1913和参议院法案1390 ( 2017议案,第112章和453章),规定必须持有由该部门新颁发的免税证书,才能购买贴有弗吉尼亚州印花税的香烟进行转售,自2018 1 1 月 起免征零售销售税和使用税。
符合特定条件的纳税人将享受快速办理服务,无需支付申请费、等待期或背景调查。符合加快程序的纳税人包括:i)拥有酒精饮料控制部颁发的有效且信誉良好的酒精销售许可证的纳税人;ii)拥有该部门颁发的有效且信誉良好的烟草制品税务分销商许可证的纳税人;iii)该部门确定的其他类别的纳税人。
该立法要求该部门制定有关豁免证书的指南,其中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i)定义有资格享受快速程序的纳税人类别,ii)规定申请香烟豁免证书的形式,iii)制定暂停和撤销证书的程序,以及v)制定更新证书的程序。
为了提高政府透明度并促进指南制定进程,该部门就指南制定征求了意见。相关方有60天的时间对指南草案提出意见。
本最终指南于21年 8 月2017日发布。
立法文件
众议院法案1913 ( 2017 )
参议院法案1390 ( 2017 )
指南制定文件
- 香烟零售豁免证书工作计划(pdf)
- 香烟零售豁免证书相关方通知(pdf)
- 香烟零售豁免证书指南草案(pdf)
- 最终香烟零售豁免证书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