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亚州的烟草制品税是多少?
这是对香烟以外的烟草制品销售征收的税。
税率:
- 散叶烟草制品:
- 少于4盎司的每个单位收费42 ¢
- 每单位至少为4盎司但不超过8盎司,收费为80 ¢
- 超过8盎司但不超过24盎司的每个单位收费 $ 1 . 40
- 超过24盎司的单位将按每单位42 ¢ 征税,超过16盎司的每4盎司增量将加收42 ¢
- 湿鼻烟 - 每盎司36 ¢
- 液态尼古丁(“电子烟液”)——每毫升11 ¢
- 加热烟草产品 - 批发价的20 %
- 所有其他烟草产品 - 制造商销售价格的20 %
- 自卷烟草仍按制造商销售价格的10 % 征税
散叶烟草的应税单位是为零售给个人消费者而制造的单位。
香烟须缴纳弗吉尼亚州的香烟税。被称为“bidis”或“beadies”的小雪茄在弗吉尼亚州法律上被视为香烟,也需缴纳香烟税。
自卷烟草须缴纳弗吉尼亚州的香烟税。然而,这些产品的税收是按照烟草产品税来征收的。
烟草制品税的征收资金将专门捐献给弗吉尼亚州医疗保健基金。
谁有责任缴纳烟草制品税?
烟草产品分销商和某些偏远零售商须缴纳该税。所有分销商和远程零售商均须获得弗吉尼亚税务局的许可。分销商是指
- 在弗吉尼亚州制造、生产或加工烟草产品并在弗吉尼亚州销售
- 将烟草产品运送到弗吉尼亚州的零售商,由弗吉尼亚州的零售商销售
弗吉尼亚州任何拥有未征税烟草产品的零售商也被视为分销商。
分销商还包括任何向弗吉尼亚州的批发或零售客户运送烟草产品并在当前或上一年度达到一定销售量门槛的非弗吉尼亚州公司:
- $ 100 ,收入000 ,或
- 200笔单独交易。
对于雪茄和烟斗烟草的零售,请参见下文的远程零售商。
产品售出时应缴纳税款,并应在向客户提供的任何发票收据上单独列明。
如果产品出售给另一个授权经销商,则无需缴税。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产品的经销商需承担税款。
弗吉尼亚州有2类型的远程零售商。这些包括:
- 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或类似渠道接受雪茄或烟斗烟草订单,或将产品直接运送给消费者的州内卖家;
- 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或类似渠道接受雪茄或烟斗烟草订单,或直接将产品运送给消费者,且在当前或前一年达到一定销售量门槛的州外卖家:
- $ 100 ,收入000 ,或
- 200笔单独交易
远程零售商必须获得弗吉尼亚税务局的许可,远程零售商须纳税,并应根据雪茄或烟斗烟草的实际成本计算应纳税额。如果没有实际成本,则根据销售年份之前12个月的产品实际成本计算。
哪些烟草产品需要缴纳此税?
- 雪茄(定义见《国内税收法典》第5702条)
- 烟斗烟草定义见《国内税收法典》第5702条
- 湿鼻烟的定义是任何不用于吸食的细切、研磨或粉末状烟草,但不包括任何用于放入鼻腔的烟草。湿鼻烟包括鼻烟和可溶解烟草制品。
- 液态尼古丁是指任何含有任何浓度尼古丁的液体或其他物质,用于销售、营销或用于尼古丁蒸汽产品。
- 散叶烟草是指任何不用于吸食的烟叶,但不包括湿鼻烟
- 加热烟草制品是指任何含有烟草的产品,通过加热而不是燃烧烟草来产生可吸入气溶胶。无论使用何种设备或燃烧源来加热烟草,都要征税。加热烟草产品与电子烟产品不同,因为加热烟草产品实际上使用的是烟草,而不仅仅是尼古丁。它们与传统烟草吸烟产品不同,因为烟草只是被加热,而不是燃烧。
自己卷烟
自卷烟草是指任何因其外观、类型、包装或标签而适合使用并可能被提供给消费者或由消费者购买作为制作香烟的烟草的烟草。虽然自卷烟草需要缴纳香烟税,但自卷烟草的征税方式与烟草制品税相同。
卷烟机
" 一些烟草店和卷烟零售商可能会安装"自助卷烟机,让顾客自己制作卷烟。这些机构被视为卷烟制造商。您可以在 香烟制造商页面找到更多信息。
如何成为授权经销商?
填写以下内容并发送给我们:
申请时需缴纳 $ 600的申请费。
如果您销售电子烟产品,您可能需要为这些产品申请单独的许可证。更多信息,请参见液体尼古丁和尼古丁蒸汽产品许可证。
需要对经销商进行犯罪背景调查。它们还适用于:
- 经销商的“主要负责人”:
- 任何官员
- 任何董事
- 任何经理
- 独资经营者
- 伙伴
- 成员
- 股东
- 拥有10 % 或更多所有权权益的任何其他人。
- 任何控制香烟和其他烟草制品的购买、储存、销售或分销的人;或
- 任何负责控制香烟或烟草制品税法遵守情况的人员。
任何在初次申请后担任这些职位的人都需要在担任该职位后的10天内提交附表 A,并在30天内申请背景调查。初始申请获得批准后,每次背景调查均需收取 $ 100费用。
零售经销商
从不在当前许可分销商名单上的分销商处购买 OTP 的零售经销商必须申请自己的许可证。
如何申报和缴纳
其他烟草产品退货
所有分销商必须每月提交TT-8 表。退货截止日期为销售和购买月份的下一个月的第20天。例如,四月份的申报截止日期是 5 月20 。即使没有应缴税款,也必须每月申报。
如果您无法以电子方式申报和支付,您可以通过提交豁免申请表来申请临时豁免。
自卷烟报告
除 TT-8 外,销售卷烟的经销商还需每月向总检察长办公室提交一份报告,即 AG-1 或 AG-2 表格 。表格和其他信息可在总检察长办公室网站上找到。
制造商烟草出货量报告
每个向弗吉尼亚州运送烟草产品的烟草制造商都必须向弗吉尼亚州税务局提交年度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 烟草产品运送到的每个人的姓名和地址
- 运送给每个参与者的产品类型、品牌和数量
- 对于按重量征税的产品,每件产品的总单位数和重量
该报告应涵盖除香烟以外的所有烟草产品。此报告没有特定的表格或强制性的模板。您可以自由创建自己的模板,只要提供所有必需的信息,并且所有数据点都以合理的格式呈现即可。我们希望报告是 Excel 电子表格或 Microsoft Access 数据库,但也可以接受硬拷贝报告。
报告截止日期为 2 月20 ,请邮寄至:
弗吉尼亚州税务局烟草处
P.O.Box 715
Richmond, VA 23218-0715
如需更多帮助,请致电804 . 371 . 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