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亚州2017的税收赦免计划现已结束。该计划于 9 月13至 11 月14运行, 2017
弗吉尼亚州议会近期颁布了三项条款,授权税务专员监督弗吉尼亚州税收赦免计划:众议院法案1500 、众议院法案2246和参议院法案1438 ( 2017议会法案,第836 、 53和433章)的第3 - 5 . 17 ,授权税务专员监督弗吉尼亚州税收赦免计划。
根据立法,弗吉尼亚州税收赦免计划将由税务局在财政年度2018内实施,为期60至75天。纳税人支付剩余金额后,所有罚款和百分之50的利息将被免除。赦免期结束时,任何剩余的符合赦免条件的负债将被处以额外20 % 的罚款。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任何目前有未付评估税款或尚未提交该部门管理的任何税收申报表的纳税人,均可申请赦免。以下纳税人没有资格参与税收赦免计划:
- 任何纳税人因提交虚假申报表或未能提交申报表以逃税而目前正在接受调查或起诉;
- 任何纳税人的评估日期或未申报纳税截止日期距大赦计划第一天不到90天;
- 在纳税年度2016或之后负有个人、受托人或公司所得税责任的任何纳税人;以及
- 任何纳税人,对于因弗吉尼亚州法院于1年2016月或之后作出的裁决而产生的纳税责任。
年 9 月5日, 2017该部门发布了2017弗吉尼亚州税收赦免计划的最终指南。该指南草案已于30年2017月发送给相关方。
立法文件
众议院法案2246 ( 2017法案,ch.53 )
参议院法案1438 ( 2017法案,ch.433 )
2017拨款法案》 3 - 5项. 17项(众议院法案1500 ,第836章)
指南制定文件
- 弗吉尼亚州税收赦免计划指南草案(PDF)
- 弗吉尼亚州税收赦免计划最终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