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届会议期间,弗吉尼亚州议会颁布了众议院法案884 ( 2016议会法案,第661章) 和参议院法案58 ( 2016议会法案,第300章),其中设立了重大研究和开发费用税收抵免。这是针对弗吉尼亚州纳税年度内合格研发费用超过5百万美元的纳税人的个人和企业所得税抵免。

该立法要求该部门制定指导方针,规定确定何时在弗吉尼亚州进行的研究和开发才可获得信贷的标准。这些指导方针还将解决以下问题:

  • 获得信贷的资格要求;
  • 有关计算信用的方法的详细信息;
  • 该抵免与研发费用税收抵免的互动;以及
  • 如何申请信贷。

年 4 月19日, 2017该部门公布了有关新颁布的重大研发费用税收抵免的指南。

立法文件

众议院法案884 ( 2016 )

参议院法案58 ( 2016 )

指南制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