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届会议期间,弗吉尼亚州议会颁布了众议院法案884 ( 2016议会法案,第661章) 和参议院法案58 ( 2016议会法案,第300章),其中设立了重大研究和开发费用税收抵免。这是针对弗吉尼亚州纳税年度内合格研发费用超过5百万美元的纳税人的个人和企业所得税抵免。
该立法要求该部门制定指导方针,规定确定何时在弗吉尼亚州进行的研究和开发才可获得信贷的标准。这些指导方针还将解决以下问题:
- 获得信贷的资格要求;
- 有关计算信用的方法的详细信息;
- 该抵免与研发费用税收抵免的互动;以及
- 如何申请信贷。
年 4 月19日, 2017该部门公布了有关新颁布的重大研发费用税收抵免的指南。
立法文件
众议院法案884 ( 2016 )
参议院法案58 ( 2016 )
指南制定文件
- 最终更新的主要研发费用税收抵免指南- 适用于 1 月1至2020及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 (PDF)(链接在弗吉尼亚州监管市政厅网站上打开)
- 重大研发费用税收抵免指南2016 - 2019 - 纳税年度有效2016 - 2019 (PDF)
- 重大研发费用税收抵免指南草案 (PDF)
- 重大研发费用税收抵免工作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