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届会议期间,弗吉尼亚州议会颁布了众议院法案1890参议院法案1308 ( 2017议会法案, 436章和449章),该法案将于 2017 年 7 月1 ,改变了卖方附加在房地产上的某些有形个人财产销售的零售销售税和使用税处理方式。  

该立法废除了《弗吉尼亚州法典》第58 . 1 - 610 (D) 款的部分内容,即零售销售和使用税条款,该条款要求既进行零售又安装栅栏、百叶窗、遮光帘、遮阳篷、防风窗和门、锁和锁装置、地板覆盖物、橱柜、台面、厨房设备、窗式空调机组或其他类似或可比物品的经销商就此类销售向其客户征收税款。与其他房地产承包商一样,这些零售商现在需要在购买或使用这些物品时缴纳税款。  

在该立法颁布之前,任何销售和安装这些物品的人都将被视为这些物品的零售商,而不是这些物品的使用或消费承包商。因此,这些经销商可以免税购买商品并转售,然后向最终消费者收取销售税。不动产承包商被视为这些物品的消费者,需要为其缴纳销售税或使用税,而不是向最终消费者征税。

由于该立法代表着长期政策的改变,税务局将发布一份指导文件,以促进对新立法的理解和遵守。  

为了提高政府透明度并促进发展进程,该部门就公告的制定征求了意见。相关方有14天的时间对公告草案提出评论。

该法律变更于1年2017月生效。  

立法文件

众议院法案1890 ( 2017 )

参议院法案1308 ( 2017 )

指南制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