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诉程序是为了满足1990美国残疾人法案 (ADA) 的要求而制定的。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它来投诉弗吉尼亚税务局在提供服务、活动、项目或福利时存在基于残疾的歧视。弗吉尼亚税务的人事政策负责管理与就业相关的残疾歧视投诉。
投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包含有关所指称歧视的信息,例如投诉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以及所指称歧视的地点、日期和描述。根据残疾人的要求,我们还将向残疾人提供其他投诉方式,例如亲自面谈或录音投诉。
投诉人及/或其指定代表应尽快(但不迟于涉嫌违规行为发生后180日历日)将投诉提交至:
Kimberly Warren
ADA 协调员
弗吉尼亚州税务局
PO邮箱1461
弗吉尼亚州里士满23218 - 1461
在收到投诉后的15日历日内,沃伦女士或其指定代表将与投诉人会面,讨论投诉和可能的解决方案。会议结束后的15日历日内,沃伦女士或其指定代表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在适当情况下采用投诉人可以理解的格式。回应将解释弗吉尼亚税务的立场并提供实质性解决投诉的选项。
如果Virginia Tax的回复不能令人满意地解决问题,则申诉人和/或指定人可以在收到税务专员或指定人员的答复后的 15 个日历日内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在收到申诉后的15日历日内,税务专员或其指定人员将与投诉人会面,讨论投诉和可能的解决方案。会议结束后的15日历日内,税务专员或其指定人员将以书面形式(并在适当情况下以投诉人可以理解的格式)回复投诉的最终解决方案。
沃伦女士或其指定代表收到的所有书面投诉、向税务专员或其指定代表提出的上诉以及来自这些2办公室的回复将由弗吉尼亚税务局保留至少3年。